2009年3月5日

圓明園獸首被拍賣答問

就圓明園獸首被拍賣答《鳳凰周刊》記者問
王小東/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a7ac510100c0j0.html

就圓明園獸首被拍賣答《鳳凰周刊》記者問
王小東/文



大致意思。我估計那女記者肯定不會發,她想發,頭那也通不過,呵呵。別糟踐了,我就發在自己的博客了。



記者:對於我國律師團去法國阻止拍賣圓明園獸首,有兩種意見:一種是認為這樣做反而刺激了拍賣價格的暴漲,一種是很支持,你怎麼看。



我:等一等,我們又“刺激”誰了?我怎麼老是聽一些人說我們又“刺激”誰,又“刺激”誰的?我們“刺激”過誰呀?我們敢“刺激”誰呀?



記者:那你是支持律師團阻止拍賣了?他們這樣做的意義何在呢?



我:至少教育教育我們自己的老百姓吧。可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東西要不回來。所以就要回東西而言,意義就不大了。



記者:怎麼就教育了我們自己的老百姓?



我:在這之前,很多人不是還抱幻想嗎? “人家”是“文明的”,“人家”是“講道理的”。這下大夥不是更明白點了嗎!在國際關係中,沒有什麼道理,也沒有什麼法律。



記者:你是說我們現在的國際關係是野蠻的?



我:用“野蠻”這個詞不大好,這個詞有貶義。我用“叢林法則”這個詞,中性一點。



記者:對於這些戰亂時期流失的文物,國際法中……



我:等一等,什麼叫“流失”?搶走的就是搶走的,為什麼叫“流失”?



記者:這是一部份人的觀點:獸首是流失走的。



我:“流失”走的?那獸首自己長了腿,從圓明園溜到法國去的?



記者:好,搶走的。國際法中好像沒有關於這樣的事情的規定。



我:有也不管用。所謂國際法,國際法庭,和國內法,國內法庭是完全不一樣的。你見過國際法庭審判勝利者嗎?關於“反人類罪”什麼的國際法好像是有規定啊!可它審判的是米洛舍維奇。米洛舍維奇才殺幾個人啊?美國殺這麼多人有人審判嗎?國際法庭都是審判挨打的,國內法庭都是審判打人的。



記者:關於此事,外交部和國家文物局都發表了措辭強硬的聲明。對此你怎麼看。



我:就現在而言,我們也只能做到這些。中國政府的立場是正確的。



記者:你說對於中國這麼多被搶走的文物,我們該怎麼辦呢?



我:把科技搞上去。造核潛艇,什麼時候我們的核潛艇能看見法國的核潛艇,而他們的看不見我們的;什麼時候我們的核潛艇數量相當於他們的十倍;還有航空母艦、洲際導彈、巡航導彈、轟炸機、核彈頭……。這些東西都搞上去了,是我們的東西,它們都會 送回來,不是我們的東西,它們也會孝敬過來。在此之前,就先這樣吧。當然了,經濟實力強了,買回來也可以。但我不主張買回來,那是一種屈辱。有本事就搶回 來。



記者:佳士得說,這只是一個純商業行為。



我:佳士得算什麼東西?我沒有興趣知道它的意見。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