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

數億農民將失業

蔣高明:轉基因種子是“特洛伊木馬”,數億農民將失業
作者:蔣高明
文章發於:烏有之鄉
更新時間: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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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種子是“特洛伊木馬”

2010年02月08日 第一財經日報

  生態學家 蔣高明

  糧食的極端重要性毋庸置疑。沒有穩定的糧食來源,社會穩定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國農業如拋棄傳統的精耕細作模式,放棄農民的互助合作精神,大規模引進轉基因生物技術,搞所謂集約化大農場,將擴大這個不安定因素,不啻於接受威脅糧食安全的“特洛伊木馬”。

我們吃的一切食物都來自植物的光合作用,而要將光合產物收穫為人類的食物,必須感謝農民的辛勤勞作,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糧食生產的關鍵就是種子,種子意味著希望,意味著收穫。即便在最困難的時期,農民也不會拿用來保命的種子下鍋,除非他不想過了。農民留種子,是從當年收穫的糧食中,挑選質量好的小心保存起來。因此,傳統的農民,就是經驗豐富的遺傳育種“專家”。從收成中留種,是天經地義的,是很從容的,農民一點都不會為此感到恐慌。然而,轉基因技術主導的農業正在改變這一格局,其巨大風險來自生物技術跨國公司,即轉基因壟斷巨頭。在中國,農民留種或買常規種子,是不知道什麼知識產權的。今年的種子,如果收成好,他會留下一部分當來年的種子,省下種子錢。然而,轉基因種子是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如果農民第一次買了轉基因種子,獲得了收成,嚐到了甜頭,想要繼續留種的話,就會遇到很大的麻煩。轉基因種子壟斷企業,為了推廣其產品,往往在最初幾年免費或以優惠的價格向農民提供種子,似乎是農民撿到了便宜,殊不知,轉基因壟斷巨頭憑藉強大的資本實力,輕而易舉地佔領了他國的種子市場。

以後,農民再留種就困難了,也由不得你留種。受知識產權保護,就是受法律保護,任何農民如果自留轉基因糧食種子,就屬於違法。他們會將“違法” 農民列入“黑名單”,那些農民將得不到貸款、農機具補貼,農產品也不能正常出售。更嚴重的是,他們會將農民直接告上法庭,最終制伏農民。原來種地無憂的農民,變成提心吊膽地種地,任轉基因公司盤剝,屈辱地活著。種地看別人眼色,那滋味肯定是不好受的。

更令人觸目驚心的是,轉基因種子壟斷企業為了防止農民留種,發明了“自殺種子”,即通過轉基因手段,對種子實行改造。第一年獲得收成後,其種子不可能再發芽,或者即使發芽也長不出好莊稼。這樣,一方面免去了監視農民“偷竊”的成本,另一方面避免了控告農民的麻煩和負面形像,還可保證農民必須每年購買種子。將種地留種的權利拱手交給別人,尤其是交給那些認錢不認人的生物技術企業,對糧食主權的損害是異常大的。

有人說,正是為了擺脫西方生物技術公司控制,中國才投入巨資搞轉基因研究,用我們自己的轉基因發明來解決糧食安全問題。果然如此嗎?我國正在申請商業化種植及在研的8個轉基因水稻品系中,沒有任何一種擁有獨立的自主知識產權;相反,上述轉基因品系至少涉及了28項國外專利,專利分別屬於美國孟山都、德國拜耳和美國杜邦三家跨國生物技術公司。這就是說,如果我們大規模推廣轉基因主糧,中國人並不擁有糧食生產主權。除專利外,轉基因專用除草劑、化肥也幾乎控制在人家手裡。

退一步講,即使中國科學家獲得了有完全知識產權的轉基因種子,也難以與美國等轉基因大國抗衡。西方國家會以“自由經濟、公平開放”為由,憑藉強大的資本實力,鯨吞國內起步較晚、以跟風為主的轉基因研究成果,在較短的時間裡實現農業生物技術市場的壟斷,更何況中國的轉基因主流科學家與國外的生物技術壟斷巨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堡壘最容易從內部突破。在這樣複雜的環境下,利用轉基因技術解決糧食安全問題就不能不令人擔憂。轉基因種子供應商的壟斷性,足以威脅一個國家的糧食安全和糧食主權,乃至社會穩定。這個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在美國,以及推廣美國轉基因種子的拉美國家,壟斷企業通過種子和收購價格的控制,讓農民的收入低到無法承受,最終不得不賣出土地,以其他方式謀生。小農經濟被大型農場所取代,被人稱讚為農業現代化的必然趨勢。但是,如果這種狀況在中國出現,數億農民將失業,將會引發極為嚴重的社會動盪。

出於國家糧食安全和糧食主權考慮,必須在現階段嚴格控制國外轉基因種子進入中國市場,必須接受東北大豆幾乎全軍覆沒的慘痛教訓,必須警惕那些生物技術科學家,打著解決糧食安全旗號,牟取私利並出賣國家利益的做法。一旦水稻、玉米、馬鈴薯等主要糧食作物淪為大豆的處境,中國主糧生產將面臨十分被動的局面。阿根廷的教訓,我們不能不吸取。

(作者係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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