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5日

按病名用藥

按病名用藥,是刻舟求劍的愚蠢行為
2009-11-2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8019020100frai.html) -
潘德孚

一個世紀前,中國人生了病,請醫生看病,很少有病人會問醫生他生的是什麼病。因為,中醫只根據“證”來治病,用不著病名。中醫的這種方法叫辨證論治。這個方法醫生會懂、會用,沒有一點中醫常識的病人不會懂,更不會用。上個世紀,西醫進入我國,帶來了用病名治病的方法:什麼病名用什麼藥,有規定的藥物名稱和數量。這樣一來,當醫生的方便——照規定處方,做病人的也能聽得懂,這不是很科學嗎?西方的科學要求是定性、定量。西醫這種按病名治病的方法既能定性,又能定量,不是很科學了嗎?

但是,生命無法定性定量。因為,生命是動態的,時時刻刻在變的,定性定量的死板規定是不適於治生命生病的,例如上午病人發熱、流鼻水打噴嚏,你覺得是感冒,就用了感冒藥。但是到下午,病人可能變成了肺炎。因為,病人得的是麻疹,你錯用了退熱藥,病情就變得嚴重了。有的病人發熱,看起來很嚴重,下午出了汗就自然痊癒了。如果你用藥,反而可能重起來。因為藥進入人體,也是一種有毒的東西,病人自衛能力進行解毒,就有可能提高體溫,增強代謝能力。這不是錯用藥的結果嗎?

經過了一個世紀的實踐,用病名治病的西醫,並沒有顯示它的科學優勢:許多有病名的病,無藥可用;有病名,有規定的藥物,卻用之不會好;更多的是許多病無法叫出病名,只能叫做綜合徵——也是無藥可治。而且,綜合徵越來越多,好些能叫出病名的病,也變成了綜合徵了——也就是被認為能治的病,變成了不可治之病了。
人們在用藥的時候,只注意個體的同一性,忽略了個體的特異性、唯一性。因此,只要出現一種被廣泛使用的西藥,就必然導出一種藥物的流行病。這表明,所有的藥物使用者,都是藥物的試驗品,是一種新流行病的製造者。每個個體,對待疾病和藥物耐受的能力各不相同。人類能不能發明一種永遠不會被廢止的藥物呢?答案是否定的:永遠不可能!逢藥三分毒。這是千古不移的法則。所有個體,對藥物的適應能力各不相同。因此,只要某藥全面鋪開,必然有一部分人會遭受藥害,而迫使該藥停止使用。所以,許多西藥,從發明到展開使用的時間不下十年,有的還要更長;而在使用後又被廢止的時間,平均卻只有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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